部落格小妞問. 愛人要有理由嗎? Of course! 若沒理由. 那還有什麼好愛的? (這不是廢話嗎? 還是我太老了)
有人對高個子特別有好感. 有人喜歡單眼皮. 有人喜歡開好車的人. 有人喜歡靜靜的有人喜歡蹦蹦跳的. 有人喜歡沒骨的. 有人喜歡大男人.
當我十幾二十歲時. 我認為愛到了就愛到了. 很難冷靜的 "挑".
當我二十幾三十歲的時候. 我認為... 不合意的我連看都懶得看一眼.
姑娘雖然走過大江南北. 和各種怪ㄎㄚ交往過. 但是說明白點. 我的心裡有一長串的要求. 與我交往過的人一定符合大多的要求 (這不是廢話. 不然怎麼看得上眼?). 也許在某些項目上特別強或特別弱. 但無所謂. 約約會交往一下就知道. 於是. 姑娘交男朋友的情況變成... 初期的時候. 每一次的戀情都能撐個幾年. 接著. 能一年就偷笑了. 到最後. 幾個月就了斷. 有時候我傷人家的心. 有時候人家傷我的心. 再一次懷疑. 是不是人到了某個年紀大家都開始耍酷?
"終於啊~~" 姑娘的爸爸說. "終於有人要娶我的老女兒啦~~"
我在部落格上大概提了 N 百次. 公子是最不合我那一長串 "要求" 的人. 沒有很高. 沒有很帥. 沒有幾塊錢. 沒有讓我能炫耀的車. 沒有浪漫情懷. 沒有像蔣公說的那種 "整齊清潔簡單樸實迅速確實" 的個性. 臭宅男一個. 我認為好笑的事他笑不出來. 他認為很棒的事我完全不屑一聽 (不過我有假裝點頭微笑).
你們說. 這樣是不是一個慘字可以形容?
那姑娘到底是瞎了哪隻眼. 看上這個ㄔㄨㄛ/ 蛋?! (一定是左邊那隻. 喔. 也或許是右邊那隻. 應該沒有到全瞎)
英明的 22 對我說. "像這樣乖乖的宅男. 不會管你. 個性穩穩也不會回嘴. 對你這種個性來說不是很好!!??" 就因為這樣一句話. 姑娘給了公子一個機會 (因為當時有感覺快要被裁員了. 想要搬到別州或別的國家去工作). 於是我繼續留在佛羅里達. 試試這個公子.
果然. 被 22 說中. 這個人平平庸庸. 但是卻能讓我的日子輕輕鬆鬆. 不會跟我吵架. 不會找我麻煩. 不會阻止我和男生朋友們出去吃喝玩樂 (對. 我跟四五個男生去酒吧喝酒吃晚餐. 公子在家看球賽吃三明治等我回家睡覺).
我們最後變成一起下地獄的朋友 (不上教堂. 吃喝玩樂. 衣服亂丟. 房子不打掃. 笑弟弟貓肥. 獨寵貓貓姊姊. etc.) 也變成了互相扶持的夥伴 (我煮飯他洗碗. 我拉他出去參加各種活動讓他出去見見人. 他拉我在家裡打掃雖然我一點都不想. 他花幾個小時除草. 我花幾個小時上部落格. 我去買菜. 他負責給我扛回來.)
所以說我們在一起的理由.... 想了又想... 是不是叫做 "互相利用"???
- Dec 22 Mon 2008 11:06
愛人. 當然要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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