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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去 Colorado 是為了 Victor 的婚禮. 由於時間很短. 我沒有去找以前在 Denver 的朋友們. 趁兩天婚禮活動中間的空檔. 我帶公子去 Boulder 的市區走走. 也去 Denver 的市區繞了幾圈. 再穿過幾個山丘回到 Boulder.

Boulder 是個小城市. 沒有高樓大廈的市區景觀. 但是非常的高檔和漂亮. Pearl Street Mall 是把市區的一條路封起來. 變成一個大大的人行步道區. 中間是花草還有很多很漂亮的藝術品. 還有很多爆大的石頭. 配上水池. 表現出 Colorado 的自然景觀. 兩旁有許多大大小小的餐廳和藝廊. 這是一個大學城. 也是很雅痞的城市. 尤其它就在山邊. 風景美不勝收.




星期天早上我開著車帶凱文公子回到我在美國的家 -- Denver. 我才離開三年. 城市裡有好多新的建築. 我喜歡這個城市不只是因為氣候好 (四季. 熱到三十七八度. 冷到一週有三天在下雪). 風景好 (高大綿延的洛磯山脈在西邊). 城市市中心要什麼有什麼. 市區裡. 有吃有喝有玩. 晚上一大堆酒吧餐廳書店和電影院都開得很晚. 走在市區裡不會害怕. (美國沒幾個城市能夠這樣子) 我念的學校校園在市區. 音樂廳和藝術表演廳也在市區. 雲逍飛車的遊樂園 Six Flags 也在市區. 當然. Denver 是美國非常難得有四個職業球類運動隊伍的城市. 每一個球場都在市區. 棒球: 科羅拉多洛磯隊. (有個台灣球員) 美式足球: 丹佛野馬隊. NBA: 丹佛金塊隊. 冰上曲棍球: 科羅拉多雪崩隊.

凱文以前曾經出差到 Denver 過. 但這是第一次去"看風景". 從我們一下飛機他就一直哇哇叫個不停. 好美~ 好漂亮~ 到了 Denver. 他最喜歡兩點. 1. 所有的活動都集中在市區. 尤其是球類運動! (他是個大球迷咩~) 2. 到處都是公園綠地. 很寬敞漂亮.



星期日中午. 帶凱文公子來到我以前最喜歡的中國餐廳吃飲茶. 他喜歡中國菜. 但是打死不吃鳳爪. 上回在 Orlando 舔了一口. 之後到處愛現自己"吃"過鳳爪.....  在認識我之前. 他從不用筷子. 和我交往之後. 吃中國菜(或別的用筷子的餐廳)若給他叉子. 他還不要呢! 有時看他夾東西夾得好辛苦. 但是他覺得很好玩. 好玩就好. 好玩就好...




吃了飽飽的中餐之後. 我打算不要走高速公路回 Boulder. 我開進了山裡. 鑽啊鑽還鑽迷路. 中間我停下來帶他到山邊. 那裡有史前恐龍腳印的遺蹟呢~ 不要不信. 三個理由. 1. 我的學校有考古系. 他們的系圖有恐龍蛋和恐龍骨頭. 都是在這裡的山裡打撈出來的. 2. 這個山的山壁上除了有恐龍腳印以外. 還有海水的水波紋. 這兒的高度比阿里山還高. 恐龍的時代它可是個海邊呢!! 這些遺蹟都是由我學校考古系來照顧的. 3. 全世界最大的"完整"恐龍古頭化石是從 Colorado 挖出來的. 現在不知道是在哪個大博物館裡.




我們沒有照很多照片. 因為我看得很習慣. 而公子又不愛用相機. (難怪我的照片這麼少. 他的這麼多. 嗚...) 我們這次主要都是開車路過一些地點而已. 所以也沒辦法照相. 用眼睛照. 用大腦考背.

凱文公子說. 他終於了解為什麼我這麼不喜歡佛羅里達州. 也終於了解為什麼我從 Colorado 搬到 Florida 的時候有嚴重的文話衝擊 (Culture Shock). 因為 Colorado 真是太漂亮也太舒服了. 他問我是不是真的想再搬回來住. 我說我不一定要搬回來. 但是若我能搬回來的話我會很興奮. 也許就在這永遠住下去. 他說他若可以在 Colorado 找到份好工作的話他可以想見自己搬去 Colorado 住. 嘿嘿... 那就是說... 嘿嘿... 我有機會把他ㄌㄧㄚ到那裡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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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 的婚禮照片沒貼完. 基本上我根本沒有婚禮的照片. 因為我們全都打扮美美的卻都忘了帶相機. 不過當時有很多人在拍照. 還有專業攝影師. 等我拿到照片再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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